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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7章 田卢氏病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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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冬云的大女儿薛爱玲走了几次姨家,耳闻目睹了田冬梅家的变化,觉得姨表哥过来顺除了瘸以外,身材和相貌也还说得过去。嫁进这个家里,吃喝花都不用发愁。便猛烈地追起过来顺来。

对此,田冬梅却有自己的看法。田冬云在世时的做派,在她的心里已经打下了深深的阴影。虽然是自己的亲外甥女,也怕闺女随娘,将来自己受了儿媳妇的气。

又怕自己儿子瘸着一条腿,错过了这个,再寻不上媳妇。便让田晴晴给她看香,看过来顺和薛爱玲的八字合不合?两个人能不能成婚?将来自己会不会受儿媳妇的气?

田晴晴没给她看香,却劝道:“大姑,今年公布的《新婚姻法》不允许近亲结婚。他们两个是旁系血亲,是不能结合的。”

田冬梅没文化,不看书不看报又是外地人不参加会议,自是不知道《新婚姻法》的公布,不由问道:“这个国|家也管?”

田晴晴:“管,不合《新婚姻法》民政局不领给结婚证。《新婚姻法》中明确规定: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。

“所谓的旁系血亲,就是自己与兄弟姐妹及其伯叔姑、姨舅之间的血亲。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。

“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计算方法,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:伯、叔、姑、舅、姨、侄子、侄女、外甥、外甥女、堂兄弟姐妹、姑舅表兄弟姐妹、姨表兄弟姐妹。来顺表哥和爱玲表姐,就是姨表兄妹,是不能通婚的。”

田冬梅:“你是说,不管八字合不合,都不能成亲?”

田晴晴:“对。因为他们是一个姥爷的外孙、外孙女,就等于亲叔伯之间的孩子,在爷爷那里是孙子、孙女一个样。你见过一个爷爷的孙子、孙女成婚的吗?”

田冬梅:“这个倒不允许。老辈儿里,咱田家庄的所有姓田的子女都不通婚。可两姨做亲有的是。因为不是一个姓。”

田晴晴:“那也不行。因为你和她母亲是一母所生的两姊妹,要是孩子姓你们的姓,不就是一个姓了嘛!”

田冬梅咧咧嘴:“原来是这样。过去通婚的可多了,两姊妹间的孩子只要年龄相般配,一般从小就定下来。我只是考虑到……”

田晴晴:“要不过去傻子挺多呀!近亲结婚很容易生出痴呆孩子来。国家制定这样的法律也是为民众好。”

田冬梅似懂非懂。但她信服田晴晴,既然田晴晴说不行,那这事就不能成。便反对起儿子和薛爱玲的来往。

过来顺一向孝顺。又听说这不符合《新婚姻法》,也打消了这个念头,躲避起薛爱玲来。

薛爱玲是铁了心的要进这个家门,一看母子对她都有拒绝的意思,跑到姥姥田卢氏这里“呜呜”哭了一气。

田卢氏问清原因后,气急地说:“还是亲娘姨哩,这边孩子没了亲娘,不嫌你儿子瘸就便宜了你了,你还挑什么挑?”让薛爱玲用自行车驮着,把她送到大女儿家去了。

田冬梅没想到母亲插手管这件事。耐心地解释说:“妈,不是这个意思。晴晴说,两姨做亲血缘关系太近,对下边儿的小孩子不好,很容易生残疾儿。”

田卢氏振振有词:“两姨做亲、姑舅做亲的多了去了。我的爷爷奶奶就是两姨做亲,现在活着的你三姥姥,就是姑舅做亲。哪一个都过的挺好。哪一个也没有残疾孩子。怎么到了你这里就不行了呢?你甭看别的,就看在没了你妹妹的份上,也不能对孩子这样啊?”

田冬梅:“妈,晴晴说,这个《新婚姻法》上写着哩,咱为什么给国|家法|律顶着干呀。要不然,连结婚证都领不出来。”

田卢氏:“放你母亲个狗屁!两姨做亲是自愿的亲上加亲,谁管得了?!你不要在我跟前‘晴晴’‘晴晴’的,要不是她,你妹妹兴许还死不了哩。”

田冬梅一听急了,没好气地说:“妈,你不要胡搅蛮缠了!冬云是你的女儿,晴晴是你的亲孙女,都是你的亲人。你把良心放在中间好好?整个田家庄里的人们,没一个说冬云做的对的。怎么你还给她洗白?再说,这几年里三弟一家少帮她了吗?”

田卢氏:“帮什么了?看看你们吃的喝的,再看看她家吃的喝的,比你这里差远了。”

田冬梅:“人家还给她养着两个小孩子,这个你怎么不说?”

田卢氏:“那是他们应该的。你娶她的女儿做儿媳妇,也是应该的。玲玲相中了来顺,这事你愿意也得愿意,不愿意也得愿意!”

田冬梅这一回是彻底听信了田晴晴的了,把脸一沉,说:“妈,你让我给她多少东西,多少钱,我都答应。关系到下代的事,我说什么也不能依着你!”

田卢氏见大女儿把话说得干帮硬证,一点儿回旋的余地也没有,气得跳着脚地骂了趁子。出门时,由于正在气头上走的急,一下绊在屋门弦儿上,“噗通”——摔到门台阶下面去了。

也是合该有事。门台阶下面正好有块四分之一砖大小的石块,田卢氏的脑袋不偏不斜磕在上面,立时血流如注,昏了过去。

田冬梅吓坏了,赶紧和过来顺一起,用小双轮车把她送到县医院。

田卢氏今年七十岁。又正在气火攻心的时候,经这么一摔,再也没有醒过来。(未完待续)r11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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